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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进区实验小学分校“三重一大” 等系列会议制度
发布人:常州市武进区实验小学分校 发布时间:2019-10-22 点击:
武进区实验小学分校“三重一大” 等系列会议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。 (3)审订年度考核实施办法。 重要干部任免。 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、推荐、选拔及使用。 重大项目安排。 (2)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申请及管理。 大额度资金使用。 专项项目经费申报等。 开会期间,与会人员须认真做笔记。 与会人员不得无故在会场内走动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(如看报纸、手机、书,批改作业,私下交谈等)。 (一)党支部会议 1. 议事范围。 (1)贯彻上级党委、政府的指示精神。 (2)讨论、决定全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,对所属党支部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和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做出决定。 (3)对学校工会、团支部请示的有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,研究讨论各年段、各中心提出的须经学校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。 (2) 讨论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的重要事项。 (5)对必须由党支部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。 2. 议事制度。 (1) 支部委员会议的参加人员为支部委员。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,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。 (2)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征求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后确定,或由党支部委员、分管领导和有关方面提出,经学校办公室汇总后由党支部书记审定。议题在会前由学校办公室告知党支部委员。党支部会议要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和议程进行,除特殊情况外,不在会议上临时提出动议。 (3)党支部会议要达到规定人数方能举行。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,应在会前请假,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传达。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向缺席的党支部委员传达。 (4)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问题应当经过充分讨论,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。如果对重大问题产生不同意见,双方人数接近,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意见执行外,一般应暂缓决定,待进一步调查研究、交换意见后复议表决。 (5)党支部会议由专人记录,所有记录由专人保管。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由学校办公室抄告有关部门。 (6)党支部会议的内容中,凡属机密的,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漏。 (7)党支部会议应根据北京市及清华大学要求的频率召开,特殊情况下视需要召开。 (二) 党政联席会 1. 议事范围。 (1)讨论审议学校内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。 (2) 按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学校机构设置、教育教学与课程计划,讨论决定招生、教师评聘、教职工人事调配、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等有关政策方案。 (3)按规定对“三重一大”等事项做出决定。 (4)讨论研究分管校领导分管的需要经校务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。 (5)讨论各学段、各中心提出的需经校务会议决定的问题。 (6)讨论报请上级审定的重要事项。 (7)讨论决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。 (8)讨论需要校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。 2. 议事制度。 (1)党政联席会的参加人员为:校长、副校长、各段段长、各中心负责人、党支部委员。党政联席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,或由校长指定人员主持。 (2)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由校长确定,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校长意见进行安排。 (3)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涉及的个人及学科负责人,应列席会议。 (3)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,由校长在综合与会人员意见后做出。 党政联席会议的内容中凡属机密的,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。 (6)党政联席会由专人记录,并将记录存档。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由学校办公室抄告有关部门。 1.议事范围。 研究处理属于学校既定工作安排,需要组织实施的某一业务事项。 (3)研究处理某一全校性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。 (4)研究某一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。 2.议事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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